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获悉,四川省财政厅对四川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建议》(第0845号提案),从设置招投标中价格因素权重上限等三方面进行答复。
关于“设置招投标中价格因素权重上限”的建议,答复函中提到,自2013年起,四川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经营业绩考核清算及工资专项审计、国有资本收益审核等中介服务委托事项实行集中管理,纳入政府采购统一组织实施。价格因素权重一直选取的是政府采购中的最低限10%,对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财务类审计项目,尽量不选用价格因素,只是将投标方报价是否超过项目预算作为判定有效投标的依据之一。并且推动购买专业服务时采用合理的采购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报价因素评价方式,推动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的形成,不断优化行业执业环境,提高社会各界对会计专业服务的价值认可度。
关于“取消审计、税务服务机构供应商库”的建议,答复函中提到,为规范采购当事人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氛围,四川省财政厅严肃查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理违法设置的各类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如有审计、税务服务机构供应商库的投诉举报线索,我厅将依法核实处理。为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四川省财政厅还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工具作用,通过实行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预留、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搭建“政采贷”平台等措施,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845号提案答复的函
委员提出的《关于支持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建议》(第0845号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设置招投标中价格因素权重上限”的建议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购人按照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并确定价格评审因素,在服务类采购项目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价格分值比重不得低于总分值的10%,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的价格分值比重为总分值的10%至30%,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自2013年起,省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经营业绩考核清算及工资专项审计、国有资本收益审核等中介服务委托事项实行集中管理,纳入政府采购统一组织实施。价格因素权重一直选取的是政府采购中的最低限10%,对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财务类审计项目,尽量不选用价格因素,只是将投标方报价是否超过项目预算作为判定有效投标的依据之一。
四川省财政厅了解到,目前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完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分值,降低价格分值。待相关政策制度出台后,我厅将会同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同时,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和招标单位沟通协调,加强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特性和执业特点的宣介工作,推动购买专业服务时采用合理的采购方式;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报价因素评价方式,推动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的形成,不断优化行业执业环境,提高社会各界对会计专业服务的价值认可度。
二、关于“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监察”的建议
近年来,四川省财政厅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持续加强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内部管理检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至2022年,通过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共撤销(注销)1930名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今后,四川省财政厅在对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监督检查时,将对提案建议中涉及的底稿制作人是否是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员工、是否在会计师事务所缴纳社保等情况予以重点关注,检查未在事务所缴纳社保、未与事务所签订劳务合同的相关人员参与的审计报告质量情况。加强与证监、银保监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监管合力。同时,从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事务所,采取下达整改通知书、约谈等方式,责令其切实加强质量控制及内部管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串通舞弊、出具虚假报告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程度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执业人员,从严从重查处。
三、关于“取消审计、税务服务机构供应商库”的建议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严禁采购人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要求“取消各地区违规设置的供应商预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为规范采购当事人行为,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氛围,四川省财政厅严肃查处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理违法设置的各类供应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如有审计、税务服务机构供应商库的投诉举报线索,我厅将依法核实处理。
为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我厅还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工具作用,通过实行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预留、提高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取消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搭建“政采贷”平台等措施,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同时,四川省国资委没有建立审计、税务服务中介机构备选库,在2019年还专门出台了《四川省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明确规定省属企业“选聘中介机构应当质量优先,兼顾成本与效率,遵循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不能设置有违市场公平竞争的限制性条件。如有省属企业建立了审计、税务服务机构供应商库,也不能以此为由限制库外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参与,并可向四川省国资委举报投诉。